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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饕说事儿:从明朝高压反腐看反腐与反腐经济学!-易饕说食儿菅原小春长按二维码关注易饕说食儿!最近,看到检方对安徽省一位“老虎”的指控,?


易饕说事儿:从明朝高压反腐看反腐与反腐经济学!-易饕说食儿菅原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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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检方对安徽省一位“老虎”的指控,其吃相真的很难看,笔者也吃了一大惊。这个“老虎”就是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7月27日,陈树隆案在厦门市中院开庭,检方指控,陈树隆涉嫌受贿罪,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敛财高达2.758亿余元。超2.7亿!要知道,现在在监狱的大老虎中,也有一些人收钱超亿元,最高的是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他受贿超2.46亿,被判死缓,系“终身监禁第一人”。陈树隆被指控的敛财数额,创下了新纪录。

涉滥用职权罪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其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并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陈树隆被指控的受贿金额,超过了白恩培。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大大超过了周永康,官方媒体称,其“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再来看看那些已经宣判了的大老虎的贪腐数字:
?其中白恩培受贿超2.4亿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 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 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 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 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29亿这个数字,法拉美穗也曾在一个厅官身上出现过——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去年8月,包生荣一审开庭,检方指控他涉嫌滥用职权罪,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29亿余元”。

腐败虽是一种政治现象,但经济因素无疑起着重要作用。现代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经济人假定”基础之上的,即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时刻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个人实现欲望手段的有限性,产生了腐败的原始动力。因此,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应该充分考虑相关人员的经济人属性,运用经济学的手段去惩防腐败。强化制度建设,压缩腐败交易的市场空间。
反腐败是关乎社稷稳固、国家昌盛、人民幸福的安邦工程。“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曾有高层领导犀利指出:“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
腐败的有效治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体制建设密切相关,要按照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大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只有彻底解决权力结构中权力过分集中、群众民主参与权利受制约的弊端,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才能缩小腐败的生存空间。完善惩罚性机制,增加腐败交易的成本。

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认为:“某人实施犯罪,是由于其犯罪预期成本小于他的预期收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获得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满足。”腐败分子在决策是否违法犯罪时是具有理性的宋恩伊,按照法经济学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其事先会尽可能计算犯罪成本与收益,然后作出最后决定,因此预防和威慑犯罪必须使犯罪活动的成本大于犯罪的收益。
一个社会不能没有秩序,因此需要公权力(必要之“恶”)。但如何驾驭公权力,确保它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这是法治所要面对的核心命题。一旦公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其“恶”的一面就容易膨胀。
另据高层领导指出,“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天堂屠夫。不仅如此,司法也沦为政府官员掠夺利益的“便利工具”。
历史学家吴晗曾说:“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历史学家王亚南也说:“历史家昌言中国一部二十四史是相砍史,但从另一个视野去看,实又是一部贪污史。”的确,翻开二十四史,贪污腐败的故事几乎无处不有,历朝历代似乎都难以逃脱这一怪圈。

翻开史书,早在夏商时期,就已经有了对贪腐的记载。《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曰“贪以败官为墨”,这也是“贪墨”一词的出处。可见,贪腐问题是和历史相始终的,自从历史有了私有制,有了“家天下”,贪腐就成了历史的毒瘤,直至今日。
有腐败,就会有反腐败。腐败是社会的毒瘤,统治者必须用手术刀切除这颗毒瘤,才能保障社会秩序的健康有序。因此,从贪腐的角度而言,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历史,就是一部腐败和反腐败相互斗争的历史。
观看明史,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登基称帝,建立大明朝。此时的朱元璋为了尽快稳定大局,留用了一大批前朝官员,但我们知道,元朝向来奉行“以吏治国”的国策,这造成了官场上长期卖官鬻爵、贪污成风的现象,如今朱元璋把他们留下来,他们长期以来养成的鱼肉百姓的恶习,必然延续了下来。
而且,那些跟着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一下子从平民变成了王侯公卿江雨寒,前所未有的荣华富贵使他们出现了腐化堕落、居功自傲、骄奢淫逸现象,这种种原因使得大明朝开国不久,便在财政、税收、赋役等领域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腐败重灾区。
而朱元璋起于草莽,从小就饱尝生活的艰苦和辛酸,可以说,他深受元末官场贪腐之害,因而他也对腐败有着切骨之恨。朱元璋曾亲口说过:“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混世散仙,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间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如今要严立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引自《明太祖实录》)
正是由于以上几点原因,明朝建立不久,朱元璋就开始推行“严猛治国”的国策,并先后查办了三起贪腐大案,这些都是朱元璋推行重典治国的重要表现。这三件贪腐大案分别是空印案、郭桓案、驸马欧阳伦案。其中的空印案、郭桓案,再加上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在历史上又被合称为“明初四大案”。
朱元璋为了遏制贪腐之风,在刑律方面又进行了进一步强化,在原有的《大明律》基础上,又颁行了《大诰》,以弥补《大明律》量刑上的不足。《大诰》不同于一般刑律,它是非常之刑,专门打击那些贪污、盗窃、行贿、纳贿的不法之徒,其用刑之严酷,举世闻名。比如朱元璋亲手创设的酷刑“剥皮实草”(也叫“剥皮楦草”),顾名思义,就是把人的皮剥下来,再用稻草填充进去,然后悬挂示众,以此来震慑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
可以说,朱元璋在建立大明朝之后,做的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肃贪倡廉,朱元璋对贪腐的打击可以说是不遗余力、重拳出击。虽然说朱元璋的惩贪手段有些残酷,但非常时期用非常之法,正是这些严酷的刑法,使得元末以来形成的贪腐之风得到了遏制,这也为后来的经济恢复和吏治澄清奠定了一定基础。
但由于朱元璋的惩贪手段过于严酷,官场上长期弥漫着紧张和压抑的气氛,长此以往,是不利于统治的居十方。因此,到了仁宗和宣宗时期,统治者开始减轻刑罚,注重教化,实行宽松的社会政策,这也使得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这一时期被后世称为“仁宣之治”)。然而,随着内阁制度的逐步确立以及宦官的干政,明朝的政治制度开始出现松动,朝臣和宦官两大势力也开始钻制度的空子。于是,自明英宗即位之后,尤其是三杨逝世、王振窃权干政之后,贪腐之风便再次抬头,自上而下出现了一系列贪污腐败的现象,并且愈演愈烈,在整个官场上下蔓延,到了明朝中后期,连皇帝都对贪腐束手无策了,史书上曾用“政由贿成”来形容这一段历史。总而言之,贪腐问题逐渐成了明朝的不治之症,并最终使大明王朝滑向了毁灭的深渊。虽然明朝也涌现出不少的廉吏清官,比如昆曲《十五贯》的主角况钟、抬棺材骂皇帝的海瑞等,但这些个例依然难以掩饰明朝积重难返的贪腐问题。
明朝中后期的官员究竟贪腐到了何种程度呢?我们来看两个例子,相信看完之后紫月君,你也就一目了然了。

首先是一个宦官的例子,这个例子就是刘瑾。
刘瑾早年入侍东宫,因此受到东宫太子朱厚照的器重,朱厚照登基之后,刘瑾也开启了他的权宦之路。当时民间流行这样一个说法,称大明朝有两个皇帝,一个是“朱皇帝”,一个是“刘皇帝”,还有说法称,一个是“坐皇帝”,一个是“站皇帝”。很显然,这里的“刘皇帝”和“站皇帝”所指的就是大太监刘瑾。
刘瑾专权时间并不长,只有五年时间,他的权宦生涯相比于王振、魏忠贤要逊色很多,但刘瑾聚敛的财富远远超过他们,成了大明一朝的首富。2010年,《亚洲华尔街日报》列出了过去一千年,全球最富有的五十个人,明朝大宦官刘瑾就榜上有名,可见其财富之巨。刘瑾的财富到底有多少呢?根据《继世纪闻》的记载,刘瑾被抄家时,查出“金共一千二百五十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两”。就连明武宗朱厚照本人也说,刘瑾的家产“金银累数百万,其他宝货不可胜计”。
刘瑾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聚敛如此多的财富,可见其敛财手段非同一般。根据史料记载,其手段除了卖官鬻爵、实行纳捐、克扣国用军费之外,还有大肆收贿漫游超人。无论京官还是地方官,见了刘瑾都得叫“千岁”,都得自称是“门下”韩兆的老婆,都要给刘瑾赠送礼金。
官场的腐败只是浅层次的,整个国家机构和制度的腐败才是真正要命的。吴思在《血酬定律》中提出了一个“抽水管子”的贪腐理论,他把国家的财政收入比喻为大海,把各类财政来源比喻为大大小小的河川渠道,而这些只是“明流”,也就是表面上看得见的财政流动。除此之外还有“潜流”,就是地下阴沟里面的河道,是无法从表面上看到的,如果想获得“潜流”中的财富,就必须用“抽水”的办法来获取。
刘瑾在五年的时间里竟然能获得如此巨大的财富,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贪污手段,也就是说,单单靠“明流”是绝对办不到的。因此,刘瑾用“抽水”的办法,把“抽水管子”深入到各种“潜流”之中,以此来获取巨额的财富,只要这条“抽水管子”足够长,就没有他获取不到的财富。事实确是如此,刘瑾在索贿上可谓不遗余力,只要某个人不遂自己的意,刘瑾就会变着法儿地收拾对方,直到对方“花钱消灾”。这就是刘瑾贪腐的“抽水”办法。
王世贞在《弇州史料后集》中说,明代籍没权贵,“其富无过于振、瑾、彬、宁、嵩、保六家”。这里的“六家”分别指王振、刘瑾、江彬、钱宁、严嵩、冯保。这其中的严嵩,是嘉靖朝最重要的一位内阁首辅大臣。论起敛财手段,比刘瑾有过之而无不及。
严嵩虽然奸诈,但是个聪明人杨政龙,他自己并没多大的本事,仅仅是因为善于揣摩皇帝的心思,懂得如何讨好和献媚于皇帝,才得以在大明官场上平步青云。严嵩专政二十年,卖官鬻爵、侵占田亩、大肆收受贿赂,他的儿子严世藩更是嚣张跋扈、贪婪无度,为严嵩搜刮了无数的财富。
严嵩最后被抄家时,查抄出黄金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余两,各种金器一万三千二百三十余两,各种金首饰六千五百五十余两,净金、金器、金首饰共重三万二千九百六十余两。除此之外,被查抄出的古玩字画更是不计其数ca1521,其价值难以估量。后来,人们还根据严嵩被查没的家产清单,整理出一本厚厚的书——《天水冰山录》(取“太阳一出冰山落”之意),字数多达六万,由此可见严嵩所贪财富之巨,就连清代学者赵翼也感慨“实自古权奸所未有”。
一个刘瑾,一个严嵩,一个宦官,一个朝臣,他们不仅仅是明朝历史上的头号巨贪,就是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也是贪官中的“佼佼者”。
事实上,这种腐败在明朝官场几乎是“塌方式”的,几乎是无官不贪。比如,将严嵩扳倒的内阁首辅徐阶,他在历史上的名声并不坏,清初学者钱谦益对他就颇多赞誉,而且徐阶还是张居正的老师,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权势熏天之时,也在老家松江府侵占了十八万亩田地,而这些田地是松江府全部田亩的一半还多。
当然,明朝官员贪腐成风,并不仅仅是政治制度的松动造成的,更直接的原因还与皇帝本人的行为有关。《明史·食货志》记载:“世宗中年,边供费繁,加以土木、祷祀,月无虚日,帑藏匮竭。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可见,从嘉靖(世宗)中期开始,明朝就已经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国家财政常常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至于原因,《明史》也说得很明白,一方面是边境军费开支很大,另一方面则是嘉靖皇帝的大兴土木和铺张浪费。
嘉靖皇帝之后的隆庆皇帝,同样是一个声色犬马之徒。比如,隆庆某天突然想吃果饼,御膳监便准备了价值上千两的食材作料;他偶尔想吃驴肠,御膳监便一天杀一头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有什么样的大臣,所谓上行下效,一股奢靡腐败之风由此席卷了整个大明朝。即使是后来力挽狂澜的张居正,也并非洁身自好,他自身也存在着严重的经济腐败问题。在张居正去世后不久,万历皇帝对这位曾经的恩师进行了反攻清算,查抄了张居正的家产,查出“黄金万两,白金十余万两”。
从嘉靖到隆庆,再从隆庆到万历,明朝的历史虽然被张居正狠狠地拉了一把,但是,历史的车轮依然朝着黑暗的深渊滑去——抗倭援朝、阉党之祸、对战满蒙等,这一系列的事件下来,明朝的烂摊子也终于交到了崇祯皇帝的手上。
腐败,不光发生在中国,就连拥有他们引以为傲的民主体制的西方社会也存在腐败。比如,最为臭名昭著的当属2001年底美国能源公司安然垮台所带出的巨大的欺诈及腐败丑闻。这些丑闻撼动了整个美国企业界。曾有媒体当时就预言,在未来几年内,安然丑闻将超越9·11恐怖袭击,成为美国社会一个更为重大的转折点。这种论断似乎有失公允生物无忧,但它不由地引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通过分析已经发生的事件,大众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更深层次的教训?安然大厦的倒塌是因为据报道是其复杂的财务操作过程被公之于众。而当初设计这种操作过程的目的就是为了隐瞒公司债务,隐藏存在于安然资产负债表外的海外合伙企业。安然这么做既是为了制造公司盈利的假象,又可以帮助公司的高管们摇身变成百万富翁。它成功实现了这两个目的。无人能出其右——至少就目前来看是这样。然而,安然公司却在2001年12月提出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申请。2002年6月,负责安然审计等业务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妨碍司法公正,并且“在知晓的情况下,故意使用贿赂的手段”诱导其员工销毁与安然公司相关的文件。这些会计丑闻的严重程度是史无前例的,而且以前在美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也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在安然事件过去仅仅三个月之后,一桩更大的舞弊丑闻就让轰动一时的安然事件黯然失色了——2002年1月全球电信业巨头世界通信公司被发现虚报了38亿美元的利润吴若瑄,后来这一数字被修正到70亿美元,着实令人惊愕。
从人类学的视角来看,这些事件的重要性就在于警醒我们,欧美人对腐败的假设是错误的。上层腐败并不只发生在那些非西方文明的“异类”国家,也不是只有工作在制度存在漏洞的国家官僚机构与国营部门的官员才会腐败。当我们发现腐败(既包括大规模腐败也包括系统性腐败在内)也存在于规章严苛的资本主义体系的核心时并不应该觉得惊讶。有一件事情就可以举一反三,这就是2002年8月,参加第7届欧洲社会人类学家协会会议的各国学者们齐聚哥本哈根就“腐败”问题展开讨论。安然丑闻和世界通信公司舞弊事件也为此次集会提供了极为应景的背景。值得注目的是,根据透明目标公布的清廉指数,丹麦这个单一民族国家高居“世界最清廉国家”榜单的第二位。借用莎翁的一句话,在丹麦一切似乎都是好的。不过,像“最清廉国家第二名”或是“最腐败的国家”这种指数,在这样的背景下具体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如何阐释这种衡量方式及其所带来的道德要求?腐败是否能够量化,并用如此抽象空洞的方式来评判?腐败的实践或体验过程是复杂的,凭人的“感知”进行的测量够不够准确?又是否能够反映它的“现实性”及复杂性?谈这些话题时,首先解决如下问题:到底什么才是腐败?作为一个分析性概念,这个术语的用途到底有多大?什么样的条件会促使腐败行径滋生蔓延?在不同环境下,这些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薛安克?如何对它们做出解释?
腐败,无论古代与现代;腐败,无论东方与西方;腐败,无关社会体制及制度;只要是一个经纪人个体,从人性的角度去看,贪欲是时刻存在的,想要预防,使其:“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力量协同作战及长期的一个教化工程。如此,才能回归一个婴儿般初始状态下清明的社会、安居乐业的社会、发达富强的社会、自信自强的社会。梦想是美好的、伟大的,现实是残酷的井出有治。此路虽远虽艰辛,但中国有句古话叫:“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故借用一副对联以明其理:“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另:“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


全文详见:https://www.p66p.cn/10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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